辽宁省
省外
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0分。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0分。
3、服装表演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省相关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执行。
*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录取规则:
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类别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总分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总分×80% +高考文化课总分×20%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考专业总分 + 高考文化课总分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高考文化课总分
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