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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
 来源: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学校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 :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

招生类别

计划数

备注

重庆市

广播电视编导

不分文理

84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78


音乐学

声乐

22


器乐

6

不招器乐种类为:柳琴、三弦、板胡、京胡、管子、笙、扬琴、中阮;低音提琴、大提琴、双簧管、大管(巴松)、竖琴 、马林巴、架子鼓。

钢琴

4


通俗

3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52


美术学

不分文理

34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33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44


动画

不分文理

34


四川省

广播电视编导

不分文理

3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7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3


美术学

不分文理

3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7


动画

不分文理

2


云南省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3


广西区

音乐学(师范)

艺文

4


美术学

艺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1


环境设计

艺文

2


海南省

音乐学(师范)

声乐

3


舞蹈学(师范)

艺文

3


美术学

艺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2


环境设计

艺文

5


动画

艺文

1


湖南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4


音乐学(师范)

艺文

4


美术学

艺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2


环境设计

艺文

3


动画

艺文

1


湖北省

广播电视编导

不分文理

5


江西省

广播电视编导

不分文理

3


美术学

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3


动画

不分文理

2


福建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4


音乐学

艺文

3


舞蹈学(师范)

艺文

3


美术学

艺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3


环境设计

艺文

4


动画

艺文

1


安徽省

美术学

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5


动画

不分文理

2


河北省

音乐学(师范)

声乐

3


音乐学

器乐

2

不招器乐种类为:柳琴、三弦、板胡、京胡、管子、中阮;低音提琴、大提琴、双簧管、大管(巴松)、竖琴 、马林巴、架子鼓。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5


美术学

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7


动画

不分文理

1


山西省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4


音乐学

声乐

2


器乐

2

不招器乐种类为:柳琴、三弦、板胡、京胡、管子、笙、扬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大管(巴松)、竖琴 、马林巴、架子鼓。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6


美术学

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7


动画

不分文理

1


内蒙古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2


音乐学

声乐

3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3


美术学

不分文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2


动画

不分文理

1


北京市

美术学

不分文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1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2


陕西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3


甘肃省

广播电视编导

不分文理

7


音乐学(师范)

声乐

5


音乐学

声乐

3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5


美术学

不分文理

3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3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5


动画

不分文理

2


新疆区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5


美术学

不分文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2


动画

不分文理

2


广东省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不分文理

1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1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2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综合分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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