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等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在全国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硬件设施最好的二级学院。学院现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是江苏省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专业的教学环境,拥有1000平方米的独立美术馆,藏有20余万册的专业书籍、画册。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美术学一级学科全国排名第9位。
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等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较高人文素养的美术与设计专业创作研究人才以及具备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美术教师教育人才。毕业生就业升学率高,每年均有大批毕业生进入中国美院、清华美院、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艺术院校、“985”高校继续攻读研究生。众多毕业生进入全国重点中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百会装饰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院以培养具有全面的艺术素质、人文素质和复合型知识的优秀人才为目标,通过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紧密关联的教研平台,培养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开拓能力和创作能力的美术创作、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等专业面向江苏、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湖南、福建、山西、安徽、内蒙古等省份招收本科生210名,学制4年。
招生专业(类)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备注 |
美术学类(师范) | 江苏 | 45 | 参加江苏省统考 | 含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三个专业 |
设计学类 | 55 |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 | ||
美术学类(师范) | 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湖南、福建、山西、安徽、内蒙古 | 55 | ①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 ①美术学类(师范)和设计学类所含专业同上 |
设计学类 | 55 |
注: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工作。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考生报考说明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等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2.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说明江苏省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后,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校考成绩合格后,可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等专业,考生如未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则不得填报。
考生本人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江苏省外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另行公布,相关信息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外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安排如下:
①考试科目A.素描(八开画纸,人物头像),考试时间为3小时;B.色彩(八开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3小时。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②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18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江苏省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无色盲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江苏省外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分÷所在省份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校考专业分÷该专业校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校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七)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美术学类(师范)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美术学类(师范)按照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等3个专业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按照学生入校后的专业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申请,完成专业选择。设计学类新生入学一年后划分专业,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3个专业培养学生,专业选择办法按照学生入校后的专业测试分与一年级相关专业基础课程成绩相加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申请,完成专业选择。
(八)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8122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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